【圆明网】新疆石河子市法轮功学员陈仕海因坚持“真善忍”信仰,在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中,他四次被绑架,两次被非法判刑,共计陷冤狱11年。
现年42岁的陈仕海先生,于2015年6月24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《刑事控告书》,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,导致他遭受严重迫害,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其刑事罪责,将其绳之以法。
以下是陈仕海叙述遭迫害事实:
第一次被绑架:非法拘留15天
迫害地点:石河子第二看守所
1999年7月,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。我们石河子的法轮功学员因为在石河子广场炼功,而被无辜抓进看守所,根本就不给人说话的机会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于1999年10月进京上访,在北京火车站碰到法轮功学员高燕和赵光辅,他们说信访办已经不让信访,去了就抓人。于是我又和他们结伴返回新疆,但在火车上被乘警绑架,关进石河子第二看守所拘留了15天。
第二次被绑架:非法拘留30天
迫害地点:天安门派出所、密云县看守所、石河子驻京办、石河子第二看守所
2000年7月,我又和高燕进京上访,在无处信访的情况下,去天安门金水桥上炼功,被执勤民警非法抓住,并对高燕进行殴打,被旁边的群众围观,才停手。把我们押上一辆警车,当时上面已经关押了好几个法轮功学员,在押往天安门派出所的路上又对高燕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殴打。到天安门派出所后,因为我们不报姓名,又被殴打,集中到后院,后院有已经关押了几百人,都在等着送走,这里面最大有60、70岁的老人也有才得法一个多月的17、8岁的女弟子。警察看守着我们,我们就大声集体背诵《洪吟》。后来我和一部分法轮功学员被押上大巴送往密云县看守所,我们被集中关在密云县看守所的院子里,排队坐在地上,按顺序逐个照相,我觉得我没有犯罪,为什么把我当在押人员一样照相?这时一个男法轮功学员因为拒绝配合照相,被一群警察和留所服刑人员上去按住,掰着头强制照相,然后拳打脚踢。
所以轮到我时我也不配合他们,结果就有5、6个人冲上来把我打翻在地,按在地上用橡胶棍乱打当时就头破血流。送到楼上的办公室进行刑讯逼供,问我姓名,我不说,就对我进行殴打致使左耳当时失聪。他们一直打到晚上一点多,才把我送进看守所。在看守所,狱警指使在押人员,又对我进行体罚用凉水冲,使我几乎晕厥,第二天又进行殴打,10几个在押人员排着队扇耳光,让我报姓名,我不报,然后民警开始体罚在押人员,让他们背墙,无奈我才报上自己的姓名和住址。下午被石河子公安局人员许金东接回石河子驻京办,这时驻京办已经关押了好几个我们石河子的法轮功学员。其中有高燕、周艳群、鞠在平、李洋等。然后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,等我们单位的人来接。我和高燕觉得应该在去天安门,就从他们的眼前,大大方方的走出来了。
这次在广场上见到许多从全国各地来的法轮功学员,于是我们还是盘腿打坐,有的法轮功学员就打横幅,这时我看见好几个便衣冲上来抢横幅,殴打法轮功学员,我也被往起拽着。我们都在喊法轮大法好,还我师父清白。声音此起彼伏,警察和便衣都在争抢法轮功学员手中的横幅,法轮功学员就跑,这时另一边又有几个不认识的法轮功学员打着小横幅,边跑边喊法轮大法好。我们没有任何暴力,我们是平和的,我们是信仰“真善忍”的,一心只想做个为他人好的人,难道做好人也有错吗?
被抓回天安门派出所后,被我们石河子公安许金东押回石河子驻京办,并把我和一个148团的男法轮功学员铐在一起,把我们的铐子穿过车棚顶子的钢管,吊铐着,使脚尖刚好点到地,就这样铐了数个小时。并且没收我身上所有的钱(近千元),我们当地来接我的保安干事郝利民,说是给我买票,可是回单位后,又强行从我父亲的工资里扣了数千元的路费,以及他的飞机票。不几天我们被单位来的两人押回新疆,一路上戴着手铐,一个保安有权力给公民戴手铐吗?和我一起被押回新疆的法轮功学员有:周艳群、王辉、李扬、鞠在平。回来后,我们被分别关押在石河子第二看守所,拘留了30天。一进看守所关进号子,狱警就让我蹲下抱头面向墙壁,让在押人员搜我的身体,并把我脱的一丝不挂,把衣服上的扣子以及裤子的金属拉链连剪带扯。30天后我穿着剪烂的衣裤回家。
第三次被绑架:遭酷刑折磨
迫害地点:昌吉市看守所、昌吉州看守所、石河子第一看守所
2001年初,我在父母家中,晚上全家人在看电视,突然接到我们当地治安人员给我打的电话,问我在家吗?问我在市里房子租在哪里?我拒绝回答,挂了电话后我觉得不对 劲,穿衣准备往外走,听到院子敲门,我赶紧从后窗翻出去,进了邻居家的院子,跑了出来,然后看到我家被警察包围,我父亲说他们一群人冲进来,四处搜查,院子里,菜窖里到处找遍,没找到我,气急败坏。当夜我徒步走了10几公里回到石河子市,躲过了路上设的卡子。到晚上1、2点他们再次突然闯进我父母家想绑架我,然后在我父母家蹲坑几天几夜,给我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,整天为我提心吊胆。此后我就无家可归,我父亲说他们那晚拿走了我的照片,并把我的照片散发到各个派出所,对我进行全市抓捕,无奈我流亡到了乌鲁木齐。
2001年5月,我在乌鲁木齐新市区租的房内被昌吉的警察非法抓捕,和我一起被抓的法轮功学员有唐仁卫,等。当时我身上带的近三千元钱也被非法抢走。我们被押到昌吉市看守所,警察问我姓名我不报,然后让在押人员搜身我不配合,然后在押人员当警察的面对我进行殴打,扯下我的衣扣。关进号子,给在押人员说明天要知道我的名字,晚上,天一黑,隔壁的在押人员问我这边的,说节目开演了,然后几个人冲到我跟前把我按住,号长问我能吃几个烤包子,我知道准备打我了,我说我不吃,然后他们让我站在墙边,我想我没罪干嘛要配合他们,所以我不配合,号长让全号子的人把我按在墙上,其中有个最壮的回回,用干毛巾缠在手上握成拳头,对我胸部进行锤击,剧痛使我无法呼吸,他们看我快不行了,然后停下,等气喘上来了,又继续进行,几个回合下来我的精神肉体几乎崩溃,已经突破一个正常人所能承受的极限,乘他们不注意我一头朝墙上撞去,被号长一把抱住,见我真的不要命了,他们才住手。当夜号长破例让我睡在床上。这次我被打断一根肋骨一根胸骨。
第二天早上各个监室排队,分别到院子里领馒头,然后我听到有人喊撞墙了,原来法轮功学员唐仁卫,承受不住迫害,趁到院子领馒头的时候一头撞在院子的大墙上。被人用被子裹着扛出看守所。下午又被送回看守所继续关押。这里还关押了很多昌吉本地的法轮功学员。第二天我和唐仁卫又被押往昌吉州看守所,这里也关押了许多法轮功学员,我们一进门,就听到其他监室的法轮功学员喊“法轮大法好”。和我关在一起的是昌吉的法轮功学员耿正杰。
没几天我们又被石河子警察许宁东押回石河子,来押我们时,他们用了一个专用的帆布套子强行罩在我头上,并被反铐着,押回石河子公安局,连夜审问,所谓的审问就是刑讯逼供,他们两人把我按倒在地上脸朝下,两个人骑在我身上,用30多公分长的不锈钢尺子打我的大腿内侧和胳膊大臂的内侧,也就是人体最敏感的部位。
没多久,法轮功学员姜志强、王建红、王猛、相继被捕。同期被捕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罗晓龙、周艳群、高燕(从劳教所又抓回来)、王琴共计9人。分别关押在石河子第一看守所。
一进看守所,就是狱警让在押人员搜身,把衣服上的扣子,金属拉链等剪掉,皮带等收走。然后抱头面向墙壁,关进号子,进去后,在押人员还要审问一番,脱光所有衣物一丝不挂,二次搜身,洗凉水澡。然后强制剃光头,在这里每天只给两个半馒头,限量的,菜是水里丢几片菜叶的玻璃汤,根本无法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存安全,大部分人每天饿的心发慌。并强行要求背诵在押人员行为规范,定期抽背,不会背的,就用电棍电。看守所每天还强迫在押人员包括法轮功学员,挑拣干辣皮子,有的人饿的只有吃干辣皮子,完不成任务的还要克扣仅有的两个半馒头,狭小的号子里干辣皮子堆成山,有的在押人员直接被呛晕,环境非常恶劣,一天下来手都是肿的有的烂了流血,为了完成任务,有的人干到半夜,有时辣皮子供不上,就挑棉种,可棉种是硫酸烧过的成黑色,看守所的光线很差,相当费眼睛。
在看守所有钱的人好过些。全国大部分的看守所都吃不好,我在北京密云县看守所吃的就是玉米做的窝窝头,不是玉米面,是很粗的粒粒,用手捏的,没有发酵过的死面,手的形状赫然还在上面。这还是首都的看守所。昌吉市的看守所基本就没有菜,昌吉州看守所和石河子看守所一样,所谓限量,让人吃不饱。其实全国看守所都一个特点,那就是看守所里面对在押人员卖饭,想吃饱、吃好就的掏钱,而且价格他们说了算——贵的离谱。石河子所有看守所都是这样,有钱人就不用干活,因为可以用他们不吃的馒头雇人拣辣皮子,关系户也不用干活,号长也不用干。在吃不饱饭的情况下,还要劳动,没有活干时,就整天跑步做广播操,强制背看守所规范,用他们的话说吃饱了事情多。
冤狱七年:遭奴役、被批斗、逼“转化”
迫害地点:石河子农八师中级法院、北野监狱
2002年5月,石河子农八师中级法院对我非法判刑7年。一同被判刑的还有高燕、唐仁卫、王猛、罗晓龙、姜志强、王建红、王琴 、周艳群。
2002年6月,我和王建红、唐仁卫、王猛、姜志强、罗晓龙被劫持到石河子市141团北野监狱二分监区。
这里是农八师监狱系统集中关押法轮功弟子的监狱,一进去就是搜身,把我们所有的衣服全部烧掉,发给劳改服,并剃光头,在这里每隔15天就必须剃一次光头,或上面要来检查也要提前剃。然后把我们分开搞3人行包夹,就是两个在押人员和一个法轮功学员编成一组,吃喝睡干活3人都必须在一起,法轮功学员间不许说话,否则包夹在押人员马上汇报。监狱种棉花,当时就把我们赶去地里干活了。7月。我被转到北野一分监区,逼我转化,我拒绝。
这时北野监狱开始在外面接工程,把我和20几个在押人员送往乌鲁木齐阜康县土台子镇的博格达峰下,强制劳动。在这里建设临时监区,准备让在押人员生产修水渠用的六角形水泥板,条件恶劣,劳动强度大,非常艰苦。整天风不停的吹着,很多人都手脚开裂。民工干着干着都跑光了,北野二分监区就将全部在押人员调上来干。后来自治区五监也上来干,一直干到2006年上面发文件不许在押人员外出劳动为止,因为这里每年都有在押人员脱逃。
生产的六角形水泥板用来修筑水渠,又叫635工程,其中北野一分监区去沙漠段铺渠,唐仁卫,王猛去了一分监区。王建红、姜志强和我在二分监区,罗晓龙因伤留在监区(在警察一次抓捕中堵在了3楼,从楼上跳下摔坏腰椎,才逃脱),没多久,得了肝癌,保外就医时死在医院。
北野监狱在制板厂大量偷盗水泥、钢筋牟利,贿赂甲方监理,经常是在押人员今天刚把水泥卸到工地,明天又装车,把水泥倒卖出去,致使水泥板的质量急剧下降。几乎到了一碰就烂的地步。钢筋更是用铲车装车大量倒卖。这是北野监狱所有狱警集体偷盗。2006年,北野发生特大事故,因为工地条件恶劣,开水供应不上,在押人员将偷盗运输水泥板的司机的防冻液偷来当饮料喝了,致使20多名在押人员中毒。第二天有人起不来床才发现,开始救治,但毒已经进入血液,狱方只是简单治了一下,表面没有症状后就不再治疗。其中有几人后来死亡,狱方都说是其他原因死亡的。
2005年,我悟到我没罪,不该参加监狱的任何活动,于是开始拒绝干活。狱警指使在押人员强行把我抬到楼上参加监狱的活动,我就大声的背诵大法经文。早晨全体在押人员、狱警集体点名时,我大喊“法轮大法好,真、善、忍”好。监区长徐建国,命令在押人员对我进行殴打,当场打坏我的牙齿,后来脱落两颗门牙四颗大牙。法轮功学员陈中、吴生民、王建红、王建疆,都大喊“不能打人、法轮大法好”。第二天,监区长徐建国让各个分监区对我们进行批斗,每人都得发言写揭批书,人人表态,几个犯人把我两只胳膊反架起,头按到腰以下,后面跟着狱警于新琦、曾伟等,挨个监室进行批斗。20多个监室轮了一遍,狱警于新琦说力度不够,接着又开始轮一遍。犯人发言,狱警老说力度还不够,犯人明白了,然后人人开始动手,我被打得满脸是血。
2007年5月份,北野监狱开始弄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,把我、王建红以及法轮功学员吴生民、陈忠、钟凯、王建疆6人集中关在一间教室里,整天10几个小时轮番播放污蔑大法的视频,我们不看,狱警刘飞等强迫我们看,一闭眼睛就往我们头顶上扇一巴掌。当时负责的警察有:副教导员刘全新、干事刘飞、副政委王永康,狱政科长张琪,后来让犯人监控我们,刘全新对犯人说:打,打坏了我负责。
后来,他们看我们不“转化”,开始体罚,白天在操场上跑步,在太阳底下暴晒,太阳转到哪里,就让我们跟着面朝太阳,晚上让我们站在菜地里,因为那是蚊子最多的地方,一直站到在押人员收监休息。同时克扣我们的口粮,一顿只给半个馒头,一点菜汤,一直持续折磨。我想在这样折磨下去,早晚都是死,于是开始绝食,不在配合他们,6天以后就开始灌食,狱警指使几个在押人员把我强行抬到卫生室强行灌食,我绝食10天,人只剩一副骨头了,肌肉萎缩,躺在床上起不来了,其中还被抢救了一次,因为心跳太快。这时狱警谁也不愿意管了,怕担责任,才解散洗脑班。
2008年我出狱后,仍然被剥夺自由,半年不给我落实户口,不许我离开石河子出去工作,只能在父母家呆着。
第四次被绑架:又遭非法判刑
迫害地点:石河子城区看守所、石河子法院、北野监狱
2009年5月19日,我和法轮功学员高燕、矫亚丹在网吧被警察绑架到辛福路派出所,后我被关进石河子城区看守所。高燕、矫娅丹被关进石河子第一看守所。国保大队的警察提审我,我不配合他们,不说话。提审的警察气急败坏骂我,威胁我说,陈仕海你是属核桃的要敲着吃。我回号子后,决定不配合警察,开始绝食,几天后,开始给我灌食,看守所找来农八师医院医生给我灌食,鼻管插不进去,插的我的脸上都是血。最后换了个鼻孔才插进去。提审我时,又是许宁东。亲自审讯我,把我绑在一个大铁凳上,我就是不说话。又给我打肩铐,然后坐在地上,两腿并起,就这个姿势折磨了5、6个小时,零口供,他们把我又押回看守所。
酷刑示意图:摧残性灌食 |
2009年11月26日,我被石河子法院非法判刑4年,被劫持到昌吉下巴湖监狱迫害。因为此前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,所以下巴湖监狱所有法轮功弟子全部转到自治区五监。然后把我送往五监,五监不要,又把我送到石河子第一看守所,准备送到北野监狱,但北野监狱一听是我,坚决不要。看守所没办法,找到农八师监狱管理局,管理局领导亲自发话,才把我送到北野监狱。
出狱后,我仍时时被监控,社区人多次要求我每月报告情况。现在我的电话随时被定位监听,人权被严重侵犯。
造成这一切的正是罪魁祸首江泽民,是所有共同犯罪的首犯。是他指挥、镇压、迫害了法轮功弟子,造谣、污蔑、诽谤我们师父。使许多无知的人对大法犯罪。江泽民造的罪恶罄竹难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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